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,安康市紫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历次批示指示精神,聚焦“依法打击、打财断血、打伞破网”为主攻方向,坚持中央、省市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导向,多措并举,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。
聚焦依法办案,确保案件清零
受理公安机关认定为涉嫌恶势力提请批捕犯罪9案25人,批捕8案22人,不批捕3人。受理公安机关认定为涉恶犯罪移送审查起诉9案52人,该院以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3案29人。
强力推进提前介入,实现紫阳县查办恶势力犯罪案件零的突破。将提前介入推进至公安线索评查阶段,第一检察部主任徐锋全程介入、引导侦查,及时将梁高峰等6人涉恶案起诉至县法院,检察长王开富亲自出庭支持公诉,庭审效果显著,一审已判决。
用“五个精准”高质高效完成何欢等19人涉黑案审查起诉工作。在市检察院的精准指导下,该院通过精准组织、精准审查、精准施策、精准打击,公诉团队不休节、假日,加班加点,连续奋战97天向法院提起公诉,起诉认定了以何欢为首的13人为涉黑成员,4人为组织外犯罪,连续15天出庭支持公诉。最终法院以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,分别判处何欢等17人20年至1年有期徒刑,并处相应财产刑。
加强上下横向联动,形成7.29刘向成等9人涉恶案打击合力。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前往杨陵提前介入,快速批准逮捕,该院与县公安局多次召开联席会,统一思想认识,明确案件定性,依法认定该案系恶势力犯罪,目前已经完成该案出庭支持公诉工作。至此,该院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已全部清零。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核中,该院荣获全市第一名。
聚焦线索核查,确保清仓见底
组织第一检察部、第二检察部、第三检察部逐案排查了2015 年以来的各类案件,建立刑事案件台账、线索排查表和案件清单,未发现涉黑恶线索;受理群众涉黑涉恶线索12件,全部向县扫黑办移送。及时回应了群众关切,确保群众满意。
聚焦打财断血,确保黑财清底
在办理梁高峰等6人涉恶案中,引导、督促公安机关冻结涉案财产,将涉案资金80余万元随案移送法院,并作为证据向法庭出示,建议优先向被害人追缴和执行罚金刑。在办理何欢等19人涉黑案件中,经过对公安机关查封、扣押的财物进行审查和仔细甄别,及时向法院提出了《涉案财产处理建议书》,建议对1000余万资金及汽车、房产等财物予以没收。
聚焦打伞破网,确保伞网清除
在办理梁高峰等6人涉恶案和何欢等涉黑案中,对发现的“保护伞”线索已按照规定移送处置。
在该院人员严重缺编,员额检察官少,办案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,他们义无反顾,坚守初心,勇担使命,在市检察院和院党组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,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,通过全院共同努力,高质量、高标准完成了案件审查逮捕和起诉工作。至此,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已全部清零。
陕西司法公众号
法治三秦新浪微博
凯发一触即发的版权所有: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
办公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 邮 编:710043
电 话:029-87293279
备 案 号: